ESG法规:香港与中国大陆
ESG法规:香港与中国大陆 — 来自ESG Hub的全面ESG资源,由Ascent Partners Foundation提供的开放获取百科全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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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和中国内地已迅速发展出全面的 ESG 监管框架,其中香港作为国际资本的枢纽,而中国内地则通过宏大的碳中和目标推动国内可持续发展转型。
适用范围:所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(主板及创业板)上市的公司
强制性要求(自2020年起生效):
报告框架:
气候披露(自2025年起生效):
主要来源:港交所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》
绿色债券框架(2018年):政府发行绿色债券为环保项目融资,为市场建立基准。
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 (STAGE)(2022年):专门用于上市绿色、社会、可持续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平台。
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:为债券发行及外部评审费用提供补贴。
主要来源:香港金融管理局 -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
碳中和目标: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
关键策略:
主要来源: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》
中国证监会要求:
年度社会责任报告(对以下公司强制要求):
环境信息披露(对以下公司强制要求):
主要来源:中国证监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
2030年前碳达峰: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
2060年前碳中和: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
关键政策:
主要来源: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
中国人民银行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(2021年版)》:
发行规模: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(仅次于欧盟),年发行量超过600亿美元。
主要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(2021年版)》
上海证券交易所:
深圳证券交易所:
中证ESG指数:
主要来源: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
《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》(2021年):
"一带一路"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(BRIGC):
主要来源:《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》
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:
股票通与ESG:
《共同分类目录》(2021年):
主要来源:《共同分类目录》
| 方面 | 香港 | 中国内地 |
|---|---|---|
| 披露要求 | 所有上市公司(遵循港交所ESG指引) | 重点排污单位、金融机构、特定指数成分股公司 |
| 框架 | TCFD、港交所ESG指引 | 中国证监会指引、行业特定规则 |
| 气候目标 | 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 | 2030年前碳达峰,2060年前碳中和 |
| 碳市场 | 无本地ETS(参与自愿市场) | 全国ETS(按覆盖范围计全球最大) |
| 绿色金融 | 国际枢纽,STAGE平台 | 国内市场,人行绿色债券目录 |
| 监管方式 | 原则导向,"不遵守就解释" | 规则导向,对关键行业强制要求 |
香港上市公司:
中国内地业务:
跨境业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