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腐败与反贿赂法
ESG枢纽综合参考
部分: 治理主题: ESG, Anti-Corruption, Bribery, Laws, governance, Governance Topics, corporate governance, board responsibilities, shareholder rights, sustainability
ESG枢纽综合参考
反腐败与反贿赂法律禁止提供、给予、收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物品以影响官方行为或商业决策,主要立法包括美国《反海外腐败法》(FCPA)、英国《反贿赂法》以及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的国内法,这些法律对企业和个人规定了刑事和民事责任。1 腐败每年造成约全球GDP 5%的损失,扭曲市场,破坏法治,并助长贫困和不平等。通过执法行动,企业反腐败合规性要求日益严格,导致数十亿美元的罚款、声誉损害以及被禁止参与政府合同,企业因此实施涵盖风险评估、政策、培训、尽职调查、监控和整改的合规计划。
主要的反腐败法律确立了重叠的管辖范围。2 美国《反海外腐败法》(1977年)禁止贿赂外国官员并要求准确的账簿和记录,适用于美国公司、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以及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。英国《反贿赂法》(2010年)禁止商业和公共贿赂,并对未能防止关联人员贿赂的公司实行严格责任,适用于英国公司以及在英国运营的外国公司。经合组织《反贿赂公约》(1997年)要求签署国将对外贿赂定为刑事犯罪。大多数国家的国内法禁止国内和/或对外贿赂,但执法力度各不相同。
有效的反腐败合规遵循系统化方法。3 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国家、商业活动和第三方。政策禁止贿赂,定义礼品、招待和政治献金的可接受做法,并建立审批流程。尽职调查筛选代理商、分销商和合资伙伴等第三方是否存在腐败风险。培训教育员工和第三方了解政策和危险信号。监控包括交易监控、审计和举报热线。调查与整改通过纪律处分、向当局披露和补救措施来处理已发现的违规行为。
反腐败合规面临实施挑战。4 商业实践中的文化差异导致当地规范与法律要求之间的紧张关系。来自代理商和中介机构的第三方风险难以控制。为日常政府行为支付的便利支付在英国《反贿赂法》下被禁止,但在美国《反海外腐败法》的有限情况下被允许。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执法差异增加了合规复杂性。鉴于腐败的隐蔽性,有效性衡量具有挑战性。
透明国际:transparency.org。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:oecd.org/corruptio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