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障融合
残障包容 (Disability Inclusion) - ESG 中心综合参考
残障包容 (Disability Inclusion) - ESG 中心综合参考
残障包容(Disability inclusion)涵盖平等就业机会、合理便利、无障碍环境以及免受歧视,涉及全球约13亿残障人士(占全球人口的16%)。他们的就业率比非残障同龄人低20-30个百分点,且在贫困人口中占比过高。1 残障包容是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》(2006年)规定的人权义务,该公约已获186个国家批准。同时,它也是一项商业机遇,因为残障包容能扩大人才库、通过多元视角促进创新,并增强对残障消费者及其家庭的市场触达。企业的残障包容工作涉及招聘、留任、晋升、便利措施、无障碍环境以及供应链中的残障考量。
残障包容受国际和国家框架的约束。2 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》 确立了包括平等就业机会、合理便利和无障碍环境在内的全面权利。国家法律,如美国的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、英国的《平等法案》以及许多国家的类似立法,禁止歧视并要求提供合理便利。合理便利 指为使残障人士能够履行工作职责而进行的调整,除非会造成过度负担。
残障包容涵盖招聘、留任和晋升。3 招聘 障碍包括申请流程不具可及性、筛选存在偏见以及缺乏对残障候选人的主动接触。留任 需要便利措施、无障碍工作场所和包容性文化。晋升 涉及解决阻碍升职和担任领导职务的障碍。便利措施 的例子包括辅助技术、弹性工作时间、职责调整和工作场所改造。无障碍环境 涵盖物理无障碍、数字无障碍(遵循WCAG标准)和沟通无障碍。
残障包容创造商业价值。4 益处 包括扩大人才库、提高员工留任率、通过多元视角促进创新、提升声誉以及拓展市场。实施方法 包括制定残障包容政策、与残障组织建立招聘合作关系、进行无障碍审计、建立便利措施流程、开展残障意识培训、设立员工资源小组,以及实施包含残障人士所有企业的供应商多元化计划。
残障包容面临诸多挑战,包括污名化、披露顾虑、便利措施成本、无障碍环境差距以及衡量困难。5 交叉性 认识到残障身份与其他身份(如性别、种族)的交织。全球差异 体现在残障定义、法律框架和文化态度上,这使跨国公司的实施方法变得复杂。
国际劳工组织残障资源请访问 ilo.org/disability。联合国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信息请访问 un.org/development/desa/disabilities。
WHO (2023). "Global Report on Health Equity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." Geneva: WHO. ↩
UN (2006). "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." New York: United Nations. ↩
ILO (2022). "Making the Future of Work Inclusive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." Geneva: ILO. ↩
Accenture (2018). "Getting to Equal: The Disability Inclusion Advantage." Accenture. ↩
Lindsay, S., et al. (2018). "A Systematic Review of Self-disclosure of Invisible Disabilities in the Workplace." Disability and Rehabilitation, 40(23), 2668-2680. ↩